最近蔡正元提議刪減掉立委一些所謂沒有法源依據的津貼,而發展迄今,目前大概是每個人都少了一半的津貼。不過也有人說蔡自己領了30餘萬的旅遊津貼,而他自己說都是用在營救法輪功之類的選民服務上,算是於法有據。而且花費多餘津貼者,他是自掏腰包。
我覺得當初會編列這樣的預算,大概就是考慮到有類似這種的情況,不需要另外大費周章地去行文、待簽地影響時效。不過,後來很多人都習慣了不用白不用,反正沒出去就把它請領下來看要用在哪裡都可以。這種事情,別說立委,很多有給旅遊津貼的公司,許多員工也都是這樣用的!
不過我個人還是比較傾向說目前立法院這樣的作法,就是無明確法源者就停掉,如果你說有那麼一丁點的法源依據,其實也不需要畢其功於一役,立刻就要在今年搞定。而且真正的問題並不是說把這些津貼刪除掉之後,立法委員立刻個個就都精神抖擻地開始幹活!而且也不是就開始都不去關說任何政府工程,更不是說就不弄錢了!相反地,他們少了錢,肯定是要找地方補回來,未來該如何繼續監督這些委員,讓他們不要作更多的非法事物,這才是個剛開始,還有很長的路要努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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