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這則新聞,我覺得這些自掏腰包餵狗幫狗結紮的人,你們還是把人數累積多一點,去立法(但我想很難成功!),要不然我覺得你怪罪政府不人道對狗,是更奇怪的思維!
今天是政府丟棄狗嘛!?我想不是!是許多自以為愛狗的人,拍了很多狗電影,然後促成許多人心頭一熱,就想要養狗,接著養一養,發現這些狗沒那麼好照顧、更不會像電影裡面那些狗般地神靈聰敏,自然就是隨便亂丟,接下來,就開始是讓政府去接爛攤子、擦屁股。真正的罪魁禍首,其實也跟這些愛狗人士一樣,是中華民國合格公民、也納稅、人數還更多,你說政府該挺誰!?
許多人抱著狗、大剌剌地進出餐廳等公共場所,其實也是很沒有公德心!你說你家狗天天洗澡,搞不好比人還乾淨。那幹嘛不獻出這份心力去幫遊民洗澡呢!?坦白說,如果要照許多人去責備慈濟的理論(國內的人都沒救濟完、怎可以去救濟國外的人)來對這些愛狗人士加以譴責時,那就是遊民都沒搞定,去搞流浪狗幹啥呢,是吧!?其實許多人自己想把心力放在哪些對象身上,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絕對有憲法保障的自由,你愛怎樣搞、只要守法,我個人一向都很樂於給予尊重。不過,是否該把人的問題先搞定之後,再來管畜生呢!?
如果真要根治流浪狗問題,還是在都市徹底嚴格執行養寵物需要列管的這種規定吧!要不然,製造麻煩的人不管好,你一天到晚叫政府去改善問題,以政府編制內的人力,我想除非個個是超人、蝙蝠俠,要不然也是搞不定的啦!
1) http://video.chinatimes.com/video-bydate-cnt.aspx?cid=4&nid=7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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