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陽明國中這學期換新校長,有近二百名家長期待「新人新政」,透過民代關說,要求採「成績分班」並指定名師,新任校長宋維煌堅拒,家長期待落空,有一百八十多名新生因此不報到,選擇到私校就讀。
其實我對這些學生的選擇(或者該說是學生家長的選擇)並沒有意見。反正這年頭,教育部同意私立學校的成立,就代表有其法源跟認可。學生家長集體去威逼校長不遂,外帶找民意代表來助陣,坦白說,這種行為還真它x的有道德良知,如果大家樂於去責備一個不讓座的大學生跟一位老翁拳腳相向,那怎麼沒看過有人責備這些家長的行為呢?還是因為法不責眾,因為有180位學生跟數百位家長一起犯錯,所以大家立馬就成為道德跟法律白癡,就對這種事情睜眼閉眼,混過就算!然後諸位網友繼續效法嗜血的鯊魚,等待下一個倒楣鬼?
選擇要去讀私校,從來應該都沒有人拿刀逼你去!學費比較貴,也別專從政府這裡找補,公立學校大門一向都沒有關過,你不來,怪誰?
1) 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MAIN_ID=13&f_SUB_ID=104&f_ART_ID=26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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