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02

其實還可以更猛一點!

最新的公務員考績法草案即將在三月底出爐,傳聞銓敘部將採取有史以來最嚴格的「不設年限」定義,在草案中增修「三次丙等就解聘」的規定,未來公務員只要累計拿到三次丙等,無論相隔多少年,都一律予以解聘處分。



不過這樣看起來還是不夠的!因為一般公務員大概25年資滿就可以申請退休,所以如果要三回,還可以順利輪替到退休前也拿不到丙等!所以如果真的要改革,基本上就是各單位依照整體單位考績配發丙等考績的數額,這樣才貼近實際表現!如果整體單位到達優等,就可以整體豁免強制打丙等,但如果真的還是有人夠差勁,也是可以打丙等或者丁等來請他/她走路。

而且我個人比較傾向是10年內如果你累積拿到兩回丙等,就可以走人!而且這樣一來,當你年資愈多,就更要戰戰兢兢!現在公務體系最糟糕的就是老人養到肥、新人操到死,而且把許多秘密都放在自己心裡來當作護身符!我建議所有的稽核都透過電腦打報表出來,而且年初依照各職位分配工作下去,年底來看達成率,這樣才可以把年資的問題解決掉!而且如果公務員可以依照年資的累積而增加薪水,那是不是年資愈長的人,就應該背負更多的責任才公平啊!但是現況卻往往都是年資愈長的人,責任愈小,而且愈懂得利用單位跟職務上的優勢來保護自己,這並不公平!應該每5-8年就該調動單位,讓他也有成為新人的機會,這樣才能夠讓考績打得更公平!

公務員真的不該是鐵飯碗!但是這問題…很難被打破!因為全國公務員、家屬跟掛勾集團真的太多、太龐大了!很久都沒有人敢挑戰!馬總統敢於挑戰,選舉就連敗給他看,就是在警告他要保證軍公教的利益!所以我個人支持馬總統挑戰這個共犯集團!

1)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202+13201003010052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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