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位於敦化南路、文昌街口的私設停車場,竟然還掛著「警察局請勿打擾 台北市議員啟」的招牌,用來恐嚇取締。
其實民意代表的角色扮演,一直是件很弔詭的事情。照說他們是被人民推舉出來,行使間接民意的一群人。現在卻變成好像是可以對著公務員下命令的一群人。正常而言,不該是如此吧?!而且這招牌代表了一件很好玩的民間觀念—警察也沒議員大,而且都會願意要去捧議員的LP!如果我們要一直這樣玩間接民意,那這些行使的代表應該接受更透明的監督。也就是他在議會裡面的一舉一動都該有全程監視,其次跟公機關的互動也都該有全程錄影,並且放上網路供人調閱。要不然,誰知道他們在怎樣玩我們納稅人的錢啊?!
我一直覺得如果自稱是民主先進國家,那該先有一批守法的好公民(請注意國民與公民的差別,如果連這都不知道,請去google或者去國中溫習一下),要不然,要有什麼雄心壯志,我想都是緣木求魚…
1)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54775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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