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4

公務員的薪資到底算高還是低?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長吳泰成昨天在立法院表示,公務員平均月薪六萬元左右,在民間整體薪資結構屬於「中下層」。此話一出立刻引起在野黨立委痛批,但吳泰成強調,這是人事局「依照自己的數據所作的表達」。



其實,我想罵吳局長的人應該是以薪資比六萬要低的族群居多,要不然就是覺得這樣難道還算低薪嘛?但是以天龍國的情況看來,吳局長或許也沒有說錯。因為在台北市,個人月收入五萬以下者,都算是中低收入戶。所以如果公務員平均薪資為六萬,代表也有很多公務員是領不到五萬,那不算中低,要算啥呢?

只是當國內月收入不到3萬元的受僱者有359.7萬人,占總受僱者約45%,其中有103.8萬人月收入不到2萬元,已連續2年突破百萬人時,你說六萬算中低收入,可能這些人會覺得很刺耳,當然就要跳出來指責一番。這原也在情理之中,但是我個人覺得如果立委出來喳呼,就很沒意思了!這些人月薪大約30萬,休會也照領。如果說要老師在寒暑假不領薪水,那其實立委乾脆按日計酬,畢竟他們閒著沒事幹的時候比較多!什麼?選民服務?你可以跟選民收費,沒人反對,好嗎?

此外,目前法令所規定的各種權益,坦白說只有公務員能夠完整享用!譬如育嬰假、生理假等XXOO的假期,國內大企業或許還會部份比照,但是之前提到收入不到3萬的360萬人中,絕大多數都是無法享用!尤其是國內高達百萬家的中小企業,有誰給啥生理假、育嬰假?落實?這大概也只有公務員才能期望跟這樣想,叫這些公務員出來當老闆,保證也不會給這種假!

那…在這麼多企業無法實現卻又立法要求遵守,坦白說,政府無非就是自己把臉拿給人家往地上丟而已。但問問這麼多上班族,如果你自己開公司,能遵守這些法令嘛?大多數的答案我不說也可以想像,所以…繼續認命吧!

1)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6333798.shtml
2) http://tws.zhreader.com/2010/12/9431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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