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0

當下真的能忍嗎?

最近看到一則新聞,說某位現役軍人趁放假時,跑去找躲到中部的女友談判。但因為女友一些行為與言談刺激到這位現役軍人,所以就掏出改造手槍打死這位女友。當然,按照慣例,社會各界都是勇於批評這位現役軍人,可是我看新聞採訪死者哥哥時,卻聽得有點像是這女生挺故意的啊……


按照死者那位手腳有著鮮明刺激的哥哥所說,這位22歲的女人是有男友,但絕非這位現役軍人。所以看起來很可能是這位現役軍人自作多情,自以為跟女人是男女朋友,又或者一直都只處於追求階段,沒有得到這女人的認可。那天二人約碰面,死者怕對方有過激行為,所以把哥哥嫂嫂叫著一起跟對方碰面,所以也算是有2位目擊者在場。


據那位身上有著藝術品的哥哥說,妹妹還在跟男友通話(這樣真的好嗎?),而那位現役軍人不斷地詰問說妳就是要這樣激我嗎?問了幾次,才拔槍射擊。而射擊過程被這位哥哥描述得很有趣,說他看對方扣了幾次扳機,也只是發出卡卡聲響,以為是玩具槍。但等到真正發射子彈後,妹妹已經胸口中彈,然後就成為119人員最喜歡說的一個英文詞--歐卡~


老實說,現役軍人才23歲。當初諾曼地登陸,為了充分利用血氣方剛,就挑22~24的年輕人,因為只有他們敢傻呼呼地衝鋒。這位22歲的死者,當面如此挑釁,嗯……這樣的結局我不覺得意外,那剩下的就只有法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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