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1

就用法律來規範老師工作內容吧

很久以前,我就建議把老師這個職位要重新看待。因為一般而言,大多數的家長都是用包到死跟神格化兩種截然不同的方式來看待老師,卻忘記老師也是人。



今天看到一些教育從業人員,說自己或者同仁有多少熱忱,都樂於主動地去幫助小孩等等,然後說他們不在乎金錢或者補修,要的是肯定與尊重。但是我想請這些人解釋,那些非上課時間就溜走,領薪水也沒任何愧疚的人,應該也是老師這一族群的人吧?而那些沒事用很奇怪的方式來體罰學生,又或者在課堂上闡述個人理念的人,也都是老師吧?那…你要用這些人所謂的課後付出,去讓其他人偷雞摸狗,這…算啥?

當然,你也可以說這些人算是一鍋粥裡面的老鼠屎,但是寒暑假看到很多老師樂呵呵的出國去玩,薪水照領,看在許多被老闆壓榨的企業從業人員裡面,基本上你不用解釋太多,這是不可能會有的神話!至於那些用所謂備課、進修理由來合理化寒暑假的老師們,你知道這些事情,企業都要你自己利用工作之餘的時間去進行,是沒有任何補貼的,你就該知道,在現在,你們享受的待遇是超過大多數國民,所以小小的付出,算啥?要不然你到民間企業幹一回,你就會更熱愛這份教職,也會知道你們所享受的待遇,是高於大多數民眾的!

而且要求你每天至少在學校裡面待上八小時,有何不妥?你出去進修研習,你就如實報備,不可以嘛?沒有課,就溜出去校外玩,這樣看在學生眼裡,好嗎?是不是又是一種不良示範呢?至於寒暑假,其實也好解決,不如就索性取消吧!反正進到社會,鬼給你寒暑假咧!

當然,孩子的教育絕對不會是只要靠老師跟學校就好!那些把老師當作包月盡情使用的家長,也該在這時候透過法律告訴你,在學校之外的時間,是要透過家庭來負責,而不是讓家長放給老師,而家長自己去忙自己的事情。你要忙生活,那是你的問題,老師就只負責那麼多而已!所以這明確制定老師工作時數,對老師的工作內容與工時,絕對是一種正面的保障。

1) http://udn.com/NEWS/OPINION/X1/6300220.shtml
2) http://udn.com/NEWS/OPINION/X1/63002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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