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海軍陸戰隊有人殺了條狗,整個社會渾似打了雞血般地亢奮起來,登時有群認狗當親人的石破天們跑去軍隊囂張了一把,而國防部部長跟海軍司令自己為了官位曲意逢迎,真是讓人見識到了一群令人噁心的嘴臉。
在我個人認知裡面,你如果國家法令是不准殺動物,但海軍陸戰隊的軍人犯了這法,你就依照現有法令去處理。而不是說國軍整體如何又如何,這關其他人什麼事情呢?難道說一位立委關說,我們就該說所有立委都是豬狗不如的雜碎嘛?這完全不符合所謂民主法治的基本概念嘛!
至於有人提出不敢殺狗,以後怎麼指望部隊殺人保家衛國?這點我的看法則是軍隊本身就是一個殺人機器,它是為了殺戮而組成的團體,一群血氣方剛的人,你把他們集中起來,每天施以高強度的訓練(你要說海軍陸戰隊的訓練強度不高,歡迎可以去嘗試一下),這群人本來就擁有比一般人要更高的衝動性,出事的機率本來就會更高,這一點也不令人意外。假設媒體報導沒有捏造,動手的幾人還是因為班長說我不想看到這狗,就下手,我倒是覺得訓練還挺成功的呢!要不往後班長下令幹啥,底下人還吱吱歪歪、意見忒多,這部隊就別指望打仗了,可以參考宋朝軍隊那般,充分發揮吸納社會疲民功效即可。
至於這回我覺得錯誤最大的兩人,一位是國防部長、一位是海軍司令。國防部長諂媚討好,連自己的部屬也沒有基本情理上的維護跟站在理法上來解釋,我覺得他愧對領的那份薪水。至於海軍司令配合演出,讓民間團體帶著手機進入軍營,縱然發現也不加阻止,這不是瀆職,那我也想不出更好的說法了,也是一位愧對薪水的蠹蟲!
但是這兩人卻是往後可以領高薪的傢伙,你說老天有開眼?我怕開的是屁眼!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