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各方調查陸客團火燒車案的報導不斷揭露,所以目前大致上可以理解是遊覽車內部起火後,司機很快地就暈死過去,加上這遊覽車不少安全措施都有疏失,以致於發生了後續的不幸事件。算來他也是老司機了,帶著大家一起走……
只是看到網路上一些聲音說這是一條龍造成的結果,我倒是非常好奇,為何會這樣說呢?坦白說,我們先來看看所謂一條龍的服務好了。看看自由時報7/20的描述:「根據旅行業管理規則,旅行社是專營事業,依法不能經營遊覽車、購物店等其他業務,但如果旅行社負責人另登記成立遊覽車公司或購物店、飯店等,則無法可管。目前旅行社業者跨業經營遊覽車、購物店等外界稱的一條龍現象,的確很普遍。」,坦白說自由時報這樣的報導,第一個婊到就是自己老闆林榮三,如果他搞報業又搞營建業,不也是所謂一條龍?因為建案要廣告宣傳啊,也有關係啊,這種婊老闆的蛋疼行為,我覺得真是值得表揚一下呢!
那如果一條龍不違法,遊覽車上的疏失關一條龍什麼事情?可能是因為自己蛋疼、所以有事,要不然這跟「小馬生在荊楚之地,所以就叫萌萌」的林志玲台詞也有一拼了呢!好吧,繼續沿用這些蛋疼人士的思維,因為一條龍,所以可以壓低價格,來承接低價團,所以就要疏於安全措施,這樣對嘛?因為我賺不太多,所以不必守法,這種事情大概也只有蛋疼到無法正常思維的人才會想得出來吧!你說車子舊一點,所以外觀看起來不討喜,我收費低一點,爭取客人青睞,但沒說你可以不合法啊!?
所以真正的問題是出自於我們業者自己習慣不守法,然後看起來主管機關也是形同虛設,什麼檢查時都可以拆下來逃避檢查,那種外觀像是可以拆來拆去的模樣嘛?壓根就是一體成形吧!反正主管機關這時候就是只顧著撇清,逃避自己該有的責任,那你怎麼期望業者會去遵守法令呢?想到這裡,真是令人蛋疼啊!
1)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12972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