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6

大人吵架當然會殃及小孩啊

最近看到一篇文章,重點是大人的錯,總是小孩在承受。不過我看了看,實在看不出這位律師想要表達啥?是說大人要為了小孩遷就忍受?又或者說大家要等到確認之後,再來做愛生小孩?還是說…新爸爸應該拿刀捅死舊爸爸、不捅死不算完(其實比較不文明的多數是這樣幹,是早知道靠律師沒有用?)



況且,大人當初你儂我儂、熱戀情堅時,自然而然就很想生個小孩來證明我有多愛你!但是等到懷孕、生產然後開門七件事,搞得大家都不爽時,自然而然就要吵架,小孩怎能不受牽連呢?這種事情是永遠防堵不完的!而且你不能說自己不吵架、就要大家都不吵架!因為你的案例完全不能複製給別人用啊!

加上現在的社會,男女分開後,要另外找對象是愈來愈容易!約泡也更加簡單!君不見愛情公寓都可以上市櫃,多少姦情靠它促成,可以搞到上市櫃,大家就要知道現在的愛情是多麼有市場啊!看motel使用率就知道姦情更是蓬勃發展呢!而大人要分開時,當然就會吵架、小孩怎會不受牽連呢?

而律師…沒這些事情,你要幹嗎?

1) http://www.appledaily.com.tw/mobile/article/issueid/20130526/artid/35041770/appname/twapple_sub/secid/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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