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25

人該要有基本的數字概念

最近看到某家冰店的新聞,覺得真是人要讀書,而且還要有基本的數字概念!這則報導裡面提到『冰館要重開,羅駿樺心有餘而力不足,因為離婚協議書上寫的營業收入必須一半給前妻當贍養費,讓他入不敷出…』

看到這裡,我在想當初這離婚協議一簽下去,就已經代表冰店要倒閉的命運了!這家店除非是只要一半的營業額就可以支付材料成本、店租跟人事成本外加雜支費用後還要有賺頭時,才有辦法拿營業收入的一半給人家當贍養費!要不然,這老闆肯定是失心瘋外加對數字沒概念,居然會在離婚協議上寫下這樣的條件!先拿一半給人家,然後再去支付房租、員工薪水跟水電雜費等,還要能買材料,才有辦法繼續經營,是吧?!而他據說是跟合夥人有外遇,想要跟老婆離婚,老婆提出這種條件,他也簽下去,真是令我佩服到五體投地!人…真是愛到瘋處無怨尤啊!

這家店我去吃過兩回,一向都沒排隊,因為我都是上班時間路過去吃,坦白說,貴到我都不知道該說好吃不好吃了!現在倒了,還真是報應!不過自從我看過隋朝來客後,我覺得對劈腿的報應,莫過於取個媳婦地包天、生個孩子沒屁眼--送給世間劈腿男女!

1) http://www.nownews.com/2010/01/24/91-25624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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