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2

其實奈及利亞那個哪算侮辱呢?

最近媒體報導,奈及利亞基於一個中國原則,要求我們辦事處搬出首都,然後還要這還要那的,就說是被侮辱了。坦白說,跟人家沒邦交,跑去租個房子,說我可以搞這搞那,然後人家要你搬走,這也很合理啊!畢竟我們是去蹭在先,人家突然想到,想要好好處理這個問題,就別說侮辱啥了,鼻子摸摸走人就是了,難道這國家很希罕嗎?



真要說侮辱,人家先把你辦事處的人抓起來,質疑你的身份資格,然後抓去泡糞水,接著驅逐出境,那才叫做侮辱吧?要不然還有個絕的,半夜找些人裝作強盜入戶,殺殺燒燒,這不可更加嗨?說來說去,坦白說說,奈及利亞辦事處留著幹嘛呢?花了不少錢吧?有意義嗎?

我們還是先把自己這筆帳算一算,省得還把國人給侮辱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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