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航於2017年1月11日舉行股東臨時會,討論解散案,一早即有許多員工在場外抗議,不過至9點仍準時開始,並由興航董事長林明昇親自主持,雖有許多小股東輪番發言,不過仍在10點11分通過解散,宣告興航將正式終結。
其實我覺得復興航空這樣收起來,算是挺對得起員工跟顧客。至少它估算到繼續經營下去,自己手上現金將無力支付員工法定資遣費,也無法償還客戶支付的票款,所以就斷然決定要解散。當然,員工要去抗爭這也是人之常情,但有沒有想過,如果它繼續虧損到財務更惡化的情況下才宣布破產,員工們會更好接受嗎?要求老闆支付優於勞基法的資遣費,這點我也只能希望員工們抗議有效。畢竟,老闆已經守法了,要超越法律,得看他的意願。
其實當初香港也有家梁蘇記遮廠,視在類似的情況下解散,在外無欠債、內無欠餉的情況下,考慮員工老邁,結束營業,有何不妥呢?老闆拿錢出來開公司,沒說不能結束吧?或許很多人的思維該改改了!你進公司,本就求好聚好散,人家老闆可不是得養你一世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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