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1

醫生相殘

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因兩年前的愛滋器捐事件,上周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調降職等,恐影響薪水與退休金;他的妻子陳佩琪昨天大動作出面替丈夫喊冤,並點名指控台大醫院偽造文書,讓柯文哲一人扛罪。



說到偽造文書,讓我想到成大洪也幹過,而且許多醫生聽說當兵時,也會幹,所以看起來偽造文書這活在我們社會裡面實在很普遍。甚至於你上班時,許多文書的數據不對,也算是偽造文書的一種。而且工作上,往往會對某人或者公眾造成影響,更是坐實了犯罪的事實!

其實偽造文書是公訴罪,刑法第二百十條規定「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十一條「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及刑法第二百一十二條「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本罪。

但是看這回台大柯、成大洪乃至於許多國民,自己想想…有沒有幹過呢?

1)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81102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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