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東菱電子、聯福製衣、福昌紡織等工人,因雇主倒閉積欠勞工大筆資遣費及退休金,勞委會從就業安定基金撥款貸款,借貸戶共1105戶,當時勞工認為是「代位求償」,但勞委會認定是貸款,去年6月向勞工提告追償,引發關廠工人激烈抗爭。
不過看看勞委會的官方說法,是在民國86年間,勞委會委託華南銀行辦理「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勞委會表示,由於該貸款屬消費借貸性質,部分貸款勞工未依貸款要點及契約規定返還貸款且貸款請求權時效將屆,於經一般催收程序仍無法追償完成之情形下,去(101)年6月間開始委請律師向逾期貸款勞工追討。
這些人如果鬧的有理,那當初乖乖還款的不就是傻瓜?
1)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feb/6/today-t1.htm?Slots=All
2) http://www.cla.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5110edd3:e8d&the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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