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4

可能需要把訴求弄得更明確一點吧!

兩歲男童王昊,遭到劉金龍等人狠心虐死案件,因為二審法官撤回死刑,改成輕判30年,讓家屬不能接受,網友也非常憤慨。今天上午,上午近三百名網友,在司法院前靜坐,抗議司法判決不公,昊昊的姑姑,也到場感謝,也擔心昊昊的判決,成為日後虐童案的標準,於是向司法院陳情,為孩子請命。



其實這個案子看起來跟那個夫妻爭吵、把小孩丟下麵鍋的父母,大概也有異曲同工之妙。基本上,劉金龍並非這孩子的爸媽,對這小孩下毒手,我個人覺得無非就是吸毒之後,腦子渾沌犯下的錯誤。要判死刑,我並沒有意見,但是不判死刑,其實也無可厚非,因為他是有個條件需要去討論,那就是他到底還有沒有行為能力。

一個無行為能力人在法律上並無法為一個有效的法律行為,其所為之法律行為皆屬無效法律行為。而一個有行為能力的人,是可能因為酗酒、毒品而在某個時間內失去行為能力,而這時候他犯下的錯誤(如酒駕、傷害他人)該如何處理,其實我好像都沒看過有明確的答案,而多半是讓法官依照自由心證來處理。所以很多人在批評法官是恐龍或者脫離現實甚至是可能因為受賄而做出讓民眾吃驚的判決時,你把過錯通通放在法官身上,我個人覺得不太合理。

因為大家不願意去量化罪犯,所以把責任歸咎於法官。緊接著希望每個人都是包公要明如鏡、清如水(cow, 全中國幾千年來也就一個包公, 大家都在寄望這種稀缺人物出來打救世界,我一直覺得這是集體弱智的表徵),而看到陳樹菊、段文正之流出現,除了鼓掌,能身體力行效法者也是很少的,這就代表大多數人都是信奉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的信條。

有點離題了,在回頭來說,今天在玩弄王昊的是四位毒癮者,你期望他們很正常,我反而覺得有這種觀念的人比較不正常。連有人都想摹仿殺害白曉燕的兇手來在網路上出名,你真覺得這世界是很祥和安全的嘛?但同樣的,當這個人犯罪之後,如果就只有槍斃一途,那我也很希望把腳踏車、摩托車騎上人行道的人都拖去槍斃,反正只要犯錯,就一起殺掉吧!這樣世界就平靜了!

如果罪有輕重,那目前的制度又是讓法官去自由心證,那我在目前的遊戲規則下只能選擇相信司法。而且30年…被大家認為很輕,不如也都去做個30年的牢吧!看看是否很輕判。而說到王昊,爸爸早就犯罪入獄、媽媽也犯罪被通緝,這位劉金龍還是他媽選擇的同居人,我很想問問,當初如果王昊的姑姑、奶奶、爺爺選擇自己照顧,會這樣嘛?

坦白說,從一開始非常同情王昊的姑姑到處奔走、大聲疾呼,但到現在看起來似乎只要把劉金龍宰了,彷彿這世間就萬世安泰,我真的不知道她的訴求在哪裡了呢!

1)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302/201302011188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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