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04

莫非是清朝的公務員還在崗位上?!

國道六號工安事故死亡的領班莊永和先被認定為外勞的雇主,今天又改認定為受雇的勞工。營造界人士認為勞委會死守勞基法,常與實務脫節,今天莊永和獲「平反」,無助於營造業界只標工程,再層轉包,把責任推給第一線工人的現象。然後最近還有一則也很特別的新聞,就是台灣大哥大的總經理卸任後,以他30年橫跨金融、半導體與電信的工作經驗,對現在政府的感覺就是『政府目前最需要改的就是法規,需要更有遠見、更有國際觀的法規,應看看別的國家在做些什麼;政府的法規始終跟不上民間企業的腳步。』



其實這兩個新聞的共通點都是在於政府的法令已經落後現實太多了,而公務員卻還怡然自得地如此生活在過去的時光當中。並且還在運用落伍過時的法令在執行公務。甚至許多國民連基本觀念都沒有,覺得在平常時公務員才能夠各司職守,而在緊急的時候,一定要有高層或者總統這種大官來隨機調度,你知道這代表什麼嘛?這些人都還活在君主時代!其實在緊急的時候,國外常常會有跨部會小組,而且也會有SOP要進入這臨時編組體制裡面的人知道這時候你該扮演怎樣的角色。所以,其實很重要的就是在SOP裡面把各單位正常與緊急狀況下的權責與職守都要寫好,每年還都需要各自演練一番,好在緊急的時候,可以充分發揮作用。

此外國內還很缺乏所謂代理人的落實!常常空有代理人,但是當這代理人代行權責時,他其實只是把東西放在原承辦的桌上,等他銷假回來再處理。甚至覺得我只要不做不錯!這跟清朝張廷玉的「萬言萬當、不如一默」可說是如出一轍!現在大多數的公務員都還在使用當年張廷玉的這一套,你說我們是不是還在充分運用帝制時期的思維在麵兌現在這個社會呢?!再說到這回陳菊救災睡覺,其實如果底下的人懂得依照自己權責來進行溝通協調跟確實執行,長官去睡3小時,有啥關係?基本上應該都要有代理人來代行代決。如果這些都能確實執行,她去睡上八小時甚至是當場殉職,救災體系也應該都如常運作才是。要不然,如果陳菊颱風救災死在外頭,那整個高雄市就等著中央派人接管,再繼續救災嘛?!

其實你看部隊的運作就是一級一級的都有接替制度,要不然打仗時候,上頭死了,下頭就直接投降嘛?!其實這種訓練,往後趁著募兵制的實施,其實也該對男女一視同仁地進行3-6個月的軍事訓練,這樣在許多事物上的認知,就容易取得共識,而且很多習慣也容易養成,而不至於像今天這樣混亂了…

1)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9/5888276.shtml
2) http://www.cna.com.tw/ShowNews/WebNews_Detail.aspx?Type=Personage&TNo=1681&ID=2010100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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