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24

閣揆,汝大謬矣!

民眾向警方報案常有「受害還要受氣」的經驗。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說重話表示,「要把報案當成一件大事」、「非痛加改革不可」;民眾報案時,除要求員警開給 三聯單,還要錄影存證,若證實員警態度不佳,就「考慮調到人員稀少的地方」


其實我覺得這種處理方式,不是懲罰,而是在獎勵這些人!因為你給他的薪水並沒有比較少,而且事情相對變少許多,他們到了人員稀少的地方,是給他們更多更好混的機會跟理由。那…認真努力的人,留在市區,不就是變相懲罰?!而且這種類似的問題也出現在老師這個族群裡面!我們常常看到出錯、出包的老師被調往比較鄉下的學校,他也是薪水不少,只是改而去虐待荼毒鄉下那些不敢反抗的學生跟家長,這樣對嗎?!公平嗎?!

其實我覺得對於這些人,直接開除,永不任用任何公職,才能對他們產生嚇阻跟警惕,調職…不過就是給他們更爽的環境去鬼混而已!

1)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54359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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