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24

Idea -- 慈悲的對象

最近很多人都覺得行政院失言,這裡討論的部份先以農業損失補償為主!很多人都覺得農民損失好大,農民好可憐!還說窮人酒後駕車,害怕罰金,所以自殺等等有多可憐!我想請教一下,農業損失補償有明文規定,要到兩億才補償,現在整個報列出來才五千萬,那是要違法行政嗎?!還是要同情民進黨失去政權,所以施捨嗎?!


目前國人最缺乏的就是法治歸念!一切都是同情、可憐,濫用慈悲之詞!甚至曾為教職者,也普遍缺乏此等觀念,你怎麼奢望下一代會有法治觀念呢?!當然,你可以檢討2億這個數字恰不恰當、考量產季跟非產季等差別來增減,這都是可以被討論!但目前惡法亦法,依法施政是公務員最基本的要求,不是嗎?!民進黨過去不重視文官體系、恣意破壞,反正都是看上頭隨口說說就開始搞起來,那跟人治時代有啥差別?!我們有進步嗎?!沒有!一點都沒有,到現在為止,所有的人都還期望馬總統一上任,世界就要大好者!我覺得這就是人們對法律還沒有信心,也不相信法治,我們哪裡有資格說自己很民主、很自由呢?!因為我們都還奢望某些聖人、明主來帶領我們,卻一點也不去尊重法律!這點,我想國民黨過去的統治要負很大的責任!如果我們都可以相信法治,那很多事情都會在一個相對公平的基礎上來進行,這對大多數守法的人,就是一種慈悲!

至於窮人酒後駕車,如果肇事,要不要考慮因為他很窮,所以被搞死的人就自己收收屍好了!反正也要同情人家很可憐,還像被小孩丟石頭的青蛙,牠性命攸關啊!法律懲罰會讓他覺得性命攸關耶!這法令又不是為他而立,是吧?!酒後駕車早就是大家認為會有肇事之虞,所以才會不斷地提高罰金來加以遏止!他喝酒的時候可喝得很爽,一點都不怕那罰金,不是嗎?!三杯黃湯下肚,可猛著呢!還會繼續駕車,不是嗎?!等到被抓到,才開始會怕!坦白說,這樣的人逃避懲罰,我是沒啥好說的!但要去考量他的處境予以同情,我卻覺得非常不恰當!套句這回被大雨所害的農民所說:難道要等到死人才要重視嗎?!

到民國96年,一年因為酒後肇事喪命達727人,也就是一天有兩人這樣死翹翹,我是還沒有看到97年的數字!但從罰金不斷上調,我想這問題還沒搞定呢!同情這種酒駕累犯?!我寧可去同情那些被酒駕者撞死的受害者跟家屬!而且人唯一可以控制的就是自己的生命,人想自殺,我覺得不需要阻止!有些國家也就是基於這種觀念,不禁止吸毒,為啥?!反正他殺的是自己,你幹嗎剝奪他的自由呢?!其實只要自殺方式不會危害別人,何必剝奪這項基本人權呢!?而對於這位累犯…套句威龍闖天關的台詞--我想他…以後都不會再犯了!!!這對那些被酒駕者害死親人的家屬來說,也是一種慈悲吧!?

1) http://www.nownews.com/2008/06/10/142-2287053.htm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