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屏東工廠火災殉職者的家屬在告別式上喊冤,我個人覺得冤是真冤,但勇就沒沾啥邊了,因為純屬運氣不好。
按照現在的情況看來,現場的消防隊員沒人知道裡面有超量30倍的管制物品,大家只想著拎個滅火器進去就可以搞定。等到外面指揮官察覺不對,正想把人叫出來時,已經爆炸了,你說這叫勇?可真別TMD污辱勇這個字,只是誤判情況而已。
按照目前情況看起來,廠商本身問題最大,因為交出來的資訊確實有問題,讓現場指揮官誤判,才把下屬送進去找死。所以冤是真的很冤,該讓廠商負責。
LaDeSire 胡思亂想、隨意寫寫、把自己的點子都記錄下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