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則新聞,說台南某庶民小吃的價格上漲到了260元一碗。這讓我想到之前鬍鬚張的魯肉飯一碗100時,媒體噴到沒一處好,但台南小吃這樣的價格,似乎就沒啥問題,老闆還可以很霸氣地說老台南都會買單,彷彿天經地義。
說實在的,對於這種所謂庶民小吃的價格,我個人看法是放任市場為之即可,連討論的價值都沒有。因為它也不是獨一無二,也不是日常必需,你太容易找到替代方案,所以價格上漲,就是愛吃的吃,吃不起地換一家吃,討論根毛呢?
至於台南一家著名小吃,佔當地GDP有多少?雇用幾名勞工?是否符合勞基法?好像都沒討論,看來媒體的關注焦點,肯定不是社會公平性,而是帶著政治意味的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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