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5

法律條文公平是基礎

勞基法爭吵頗久了,不過最近又開始要往加班核實計算來調整,這點我個人是支持的。畢竟過去所謂做一給四,這的確有些不太公平!但是勞基法真正的問題只有這樣嗎?我倒覺得不是,而是很多人的觀念出現偏差!



首先很多人在討論勞基法時,都說應該要把各產業區分開來。我倒覺得一點都不需要,何謂勞基法?就是所有勞工的最基本權益跟義務。所以它制訂出來的待遇應該是各產業都得遵守給予的最基本內容。各產業應該都是在它之上,依照自己的產業特性來給予更高的待遇才對!它是一個地板,而非天花板!但是在媒體與許多地方的討論,卻把它當作一個高標準來看待,好像滿足它的要求,就是幸福企業,就是高標準待遇,這壓根都錯了!

其次目前國內最大的問題是太多企業都不遵守勞基法,中南部一堆企業都是讓勞工自負勞健保,這反而都沒看到政府去落實,然後每天都在打高空,而勞團也對此毫不在意,這樣討論下去,能真正照顧勞工,才真是得等待奇蹟出現了!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