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則新聞,是KP接受訪問,說「公務員被說好乖是可恥,好聰明才是讚美」。但我是覺得你去接洽公務時,會對公務員說好乖嗎?我是沒聽過啦!
至於KP說鼓勵公務員創新,然後失敗要給機會,這點我是很認同,但法令怎樣規定就該執行,你的創新跟失敗,都要在現行法令可以接受的範疇裡來執行,要不然算法治嗎?
看來以後要對市長說好乖,因為他的表現好像跟我家巷口狗差不多呢,很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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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DeSire 胡思亂想、隨意寫寫、把自己的點子都記錄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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