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4

隨便一個人就可以要求大家幫忙找人嗎?

最近看到一則新聞,說某位網紅前男友兼退役軍人,因為行蹤不明而有人主動要求協尋。但我卻覺得現在要找個人這麼簡單啊?


這位退役上尉還是輔導長,因為疑似親友的民眾於網上發文表示2025年自香港轉機後失蹤達11個月,已被列為失蹤人口,故而請求協助尋找。對此,陸委會表示,經香港辦事處查詢確認,陳穎陞未被香港政府拘留、關押,人也不在此處。而之所以跑去香港,是因為要去瑞士轉機,但失蹤發生在回程,而後現在最新說法是可能去了類似kk園區的所在。


我覺得這人是落入圈套還是主動跑去參與,姑且不論。但一位疑似親友就可以這樣跳出來讓大家幫助尋找嗎?如果說是因為債務糾紛,故意偽裝身分,然後把人給找出來,你說是幫了他還是害了他呢?然後一堆人天天在喊保護個資,但防範意識又如此薄弱,你說……詐騙集團不開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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